第九十章 金钱鼠尾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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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天下的怪事,你们有谁知道的能有我多?
  良臣傲然一笑,鄙视的扫了眼一帮兴高采烈的吃瓜群众,然后嘴里嚷着让让,挤进了人群中。
  有便宜不占是傻子,有热闹不看是痴子。
  然而,良臣挤不到前面去,因为前面还有不少人堵着,其中几个还长得特别人高马大,打赤膊的也有两个,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。
  其中一个家伙被良臣挤得有些嫌烦,扭头凶狠的瞪了他一眼,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四个大字——“找打是不!”
  这等地痞流氓,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!
  古往今来,这等人物也是万千小说作者笔下主角的垫脚石,八流龙套的存在。
  良臣绝对无法容忍自己在这种人面前退缩。
  只是考虑到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,良臣懒得跟他们一般计较。
  真实原因却是,他对自己的小拳头有着清楚的认知。
  和谐社会,吵吵骂骂的成何体统。
  良臣识趣的从大汉凶狠的目光中,乖乖的挤到边上的墙角,将酒坛和肉放好后,弯腰搬了几块砖头叠上,然后踩了上去。
  因难再大,也要克服。
  热闹这东西,错过这村可没那店了。
  最好是原配抓小三,撕得一塌糊涂,露出个几点什么的…
  热闹还没看到呢,良臣就已经联想了,一手捂着鼻子,一边准备喃喃自语:“剌激…真剌激。”
  岂料,前面没什么剌激的存在,围观众人看的是茶铺里几个吃茶的人。
  是男人,没有女人。
  几个大男人喝茶有什么好看的?
  良臣大为失望,对京师群众看热闹的素质表示了大为不屑。
  白耽搁小爷这么一会功夫!
  良臣正要从砖头上下来,视线却突然定格在那茶铺。
  准确的说,他的视线落在了一个男人的头上。
  凶光,重生这么多天来,魏良臣的眼中第一次出现传说中的凶光。
  何为凶光?
  就是吃人的眼神。
  伴随着凶光的是良臣急促的呼吸。
  他看到了,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看到,被后世无耻之徒称为“新朝雅政”的金钱鼠尾辫!
  茶铺里坐着的是一帮十几年后被呼为鞑子的满州人,现在,他们的称呼是建奴,源于建州女真一词。
  建奴与众不同的发式是这场热闹的根源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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