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座之外不值一提 第37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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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妈妈打算把他卖去隔壁街的小馆馆里。”同行的姑娘对脏东西避之不及,扯远她抱怨她的多管闲事,“去那里伺候贵人可比在这里挨打挨饿好过多了。”
  烟娘走时往男孩手上塞了块藏的糕饼,偶然回头见他把东西丢进了墙角污水里。
  不识好歹。
  烟娘那颗遇着受伤的小猫小狗便要软塌塌的心,稍稍冷了下来。
  这桩事就抛在了脑后。直到她偷偷养的那只猫不见了。
  养了两三年的白猫,从瘦小斑秃一只养得长毛溜光水滑,爱在她的膝前踝间蹭来绕去,呜咪撒娇。
  这样心爱的东西不见了,她心急如焚地找了一天,最后是被男孩抱在怀里送回来的。
  猫儿以往蓬松干净的毛发上沾了许多泥和血,左前腿瘸了,骨折,被一根破旧布条草草包扎好。
  它窝在男孩的怀里瑟瑟发抖着,见了主人就开始尖叫,挣扎下来的时候利爪划伤了他的脸。
  在她惊疑不定的目光中,他低头软声说:“它摔在树下,腿摔断了。我帮它包扎,带来还给你。”
  男孩子骨头抻开晚,加上他经常挨饿挨打,愈发显得比年龄小,十岁年纪比普通的八九岁孩子还瘦得多。脸上青紫旧伤未愈,新添的几条抓痕沁出血珠,一双乌黑眼珠在乱发后怯怯瞧她,是慌乱,是示好。
  烟娘满心的怀疑就慢慢消了,变成潮涌来的愧疚怜悯。
  没有再思考为什么男孩知道这是她的猫,也没有追问其他,就把他牵回了自己的房里。
  妥帖上药,洗澡换衣,让他睡在床边温暖的脚踏上,隔日又跟妈妈开口要了他。
  烟娘从小自知美貌,自负美貌,也善于利用美貌。她明年马上十五了,要开始上台,这副身子这张脸都是楼里精雕细养着,要做洛临城里的大招牌,妈妈惯不会违了她的意,何况只是要个吃白饭的脏东西。
  果然,破例把人给她了。
  一给,就是七年。
  他在她身边呆了七年。
  春夏秋冬,周而复始。养了七年的人,留下的东西总归是要比捡来的小猫小狗深刻许多。
  遑论一个原本需要她保护的乖巧温顺的小可怜,一日一日地,逐渐长成了高大结实、温柔体贴的少年。
  怀抱宽阔,气息灼烫。打不还手,骂不还口。
  令她在离别的最初一二年,总还觉得推开窗,就能见到少年撑着长杆在树下给她摘春花。看到她,他会扬起笑,轻轻一招手,他便雀跃走过来。
  趴在窗前,乌发下一双映着灿烂日光的眼眸惬意眯起,脸颊在她柔软掌心间蹭动。
  这么个人,却是不辞而别,一去五年不回。
  想到这里烟娘忍不住嗤笑。
  什么以她为天,分明就是男人色.欲熏心时的胡说鬼话。
  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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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紧赶慢赶还是没赶上,补昨天的,然后明天更,会晚一点
  这一对篇幅应该不多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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