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0章(1 / 3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玛外长:总统阁下委派我全权代表玛地尔共和国
  曼达代表随即也宣读了本国的全权委托书。
  折腾了两天,总算把开头的和约释义和签订原因过完了。两国代表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轻松。接着马不停蹄掏出这两国私下联合起草的草案。
  本和约为三国签约订立多边协议。以下涉及战争条款则为双方,即玛地尔、曼达组成联军以及启国军队。一、双方自和约签订日之第二日零时起完全停火止战。联军舰队自停战日起至三十日内解散联合舰队编组,并撤离启国蒲泠。二、启国于和约签订日起十日内交还全部联军俘虏791人,并在此期间保证全部战俘的健康、安全。不得虐待战俘。
  交还战俘释放人质是停战正常程序,但第一条的撤军条款语言模糊,启国众臣完全不能接受。
  刑部尚书尹双和对方咬文嚼字:第一条不能同意。两国止战,撤军是要各自退回本国境内。怎么你们只说从我国撤走,不说是撤回你们自己家?若你们撤退个几十上百里又杀个回马枪怎么说?
  曼达代表辩解:停战当然是我们不再交火了,如果再次交火就是撕毁停战协议。我们和玛国的联合舰队解散,并且撤离你们港口,这是停战的撤军程序。撤军之后我国舰队在海上航行是符合国际法的。
  玛国元帅麦基也说:启国没签《米尔顿领土公约》,没有和他国划定国境线,所以不存在领海,虽然你们宣称有。但即使按公约,联军舰队现在也已经处于公海区域,没有侵犯你方利益,在公海,大家有自由航行的权利。
  诚然,舰队早在停火时就被陆烬轩逼退出了大启海域,这一条撤军条款无论怎么写没有意义,因为哪一方也不可能在军队永远不靠近对方的条约上签字。
  今日停战,明日撕毁的例子又不是不存在。
  麦基将军补充:通常来说停战协议约定的是交火双方在期限时间前脱离战斗。既然我们已经达成这一条件了,这一条可以不算。
  不行!尹双看向白禾,殿下?
  可白禾对此不置可否:一、双方自签订当日二十四时即第二日起宣布停战。联军舰队立即解散编制,自停战日起二十日内撤离启国领海。二、启国在停战后二十日内交还联军俘虏791人。三、启、玛、曼三国人民彼此友睦,大启与玛、曼二国约定建交,互设使领馆。附建交文书。
  请等等。玛外长打断,你们没有保证俘虏的健康安全。
  户部侍郎撇嘴:我们自己的灾民都吃不上饭,上哪保证俘虏的事儿?
  这不行,你们不能虐待战俘,这是不人道的。
  说着对面一群代表就要摆阵仗指责起来。
  白禾抬抬手,吾皇宽仁,自不会虐待他们。但灾情严重,恐怕有疏忽之处。咳咳咳四、为确保联军战俘之待遇受人道主义保护,联军方所属二国向启国支付所有战俘衣、食、宿、行等全部开销。并付启国对战俘管理费:每人每日100元玛币。
  玛、曼两方代表人都炸了:这不是要赎金?!
  尹大人冷笑:战败国本就该割地赔款。
  这条我们不能同意!
  我方也不同意!
  白禾可不管他们同不同意,趁着对面各自交头接耳议论时接着说:这些钱也可按签约之日汇率兑换黄金偿还。这是停战部分。附一建交约定:一、启国与玛国建立外交关系,互相承认对方国家政权,遵循和平、平等原则相互尊重对方主权。二、在对方首都互设大使馆,派遣驻外公使,以做外交工作,开展签证申办等合作。
  大启同曼达的建交书是一样的。
  关于建交我需要先向我们总统阁下汇报,再经过议会才能给出回应。
  我方得先经过内阁。
  于是建交的部分也作搁置。
  附二关税约定:启方给与玛、曼二国关税特惠国待遇。自本年起十年内税率百分之五。
  曼达代表闻言一下子来了精神:是不是只交这一次进口关税,就不用在你们内地逢关纳税,遇卡抽厘了?
  白禾掩唇咳嗽,户部侍郎瞧了他一眼说道:关税是就这个,再各省过境不用再纳了。不过厘金税还是得交的,跟以前一样,百抽一,按售价抽。而且你们也要保证同样只收这一回关税! ↑返回顶部↑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