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(1 / 3)
她最懂雨露均沾,绕着桌子点了一圈名,“爹地去,妈咪去,大姐二哥去,凯晴姐去,林秘书去,大家都要去!”
赵兴岚笑着摇头,伸手点了点小女儿,“这种热闹你最积极了。”
“我这是高兴嘛!”许易棠绕到闻葭身后,亲昵地搂住她的肩膀,“嫂子,你说是不是?”
许博征看着,脸上露出些许宽慰。他转向赵兴岚,声音不高不低,恰能让全桌听清:“既然他们有自己的打算,婚礼的事,就按他们的意思办。我们配合就好。”
“为大哥大嫂的小岛婚礼干杯!”
长桌之上,笑语盈盈。晶莹的酒杯相碰,发出清脆回响。远处,喷泉水声淙淙。风拂过玫瑰丛,裹挟着花香掠过餐桌,轻撩起女士们的裙摆与发丝。
许易棠再次举杯,先朝向许邵廷跟闻葭:“祝大哥大嫂幸福!”刚要喝,又觉不够,将酒杯伸向餐桌中央,脸上漾开少女明媚的笑:
“祝大家都要幸福!!!”
-
【亲爱的大家,非常高兴能在这里跟大家分享我的喜讯。
是的,我结婚了。
此时此刻,我跟我先生正在瑞士的苏黎世。
至于为什么会在这个城市。我想,也许是因为这是他跟我告白的地方,所以我对它有独特的感情。
抵达苏黎世的时候,这座城市正在下雨,难为情地说,我来过三次苏黎世,却从没有一次见过它的晴天。
第一次来,是前年的圣诞节,我先生带我去了利马特河畔,我们走过古老的街道。我始终记得,那条路很崎岖不平,所以我们走了一整个下午。那天,花店的店主看了我们好久,她说我们很般配,我仍旧记得,她再三向我保证,说这绝对不是她选不出一束花来衬我们的托词。最后在Mühleseg桥上,我们挂了情人锁。
第二次来,是去年的十二月。我跟他短暂的分离了一个月,准备去苏黎世散心,巧合的是,那一天他也在这座城市,他找我,我躲她。遗憾的是,最后我们没有碰面。
第三次来,是今天,利马特河畔仍旧很浪漫,很惬意。这里有一位买锁的大叔,你们踏上Mühleseg桥就能看见他。他时常穿一件厚厚的夹克外套,戴着围巾手套,身前的摊位上有各式各样的锁,他能记住每对在他这里买锁的情侣,祷告上帝让他们天长地久。
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祷告真的灵验了,我跟我先生真的又回到了这座桥。
也许你们会好奇,他是个怎样的人。其实我很难用单一的语言去形容他。我只知道,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我觉得他很遥远,是的,遥远,我甚至从没想过自己会跟他有故事。
他曾经说,第一次见我,是下雪天,但我没有看见他。他向我坦白,无数个梦里,他梦见我回望住他。
我从没告诉过他,但我现在悄悄告诉你们,其实,我也做过同样的梦。
他曾经说,爱我是蓄谋已久,现在我知道,这是情之所至。
在苏黎世跟我告白那天,他说的不是‘我爱你’,而是:我恳求一个让我只爱你的机会。
我知道,就是他了。
从今往后,我跟他会有很长的路要走,但我是无比确信,这一次,不会再有分离。】
闻葭将自己的手写信拍成了一张照片发在微博,按下发送键的瞬间,蓝白电车正缓缓停靠在班霍夫大街。
她毫不犹豫地将手机关了机,把手放进许邵廷大衣口袋里,与他十指相扣。两个人步履一致地踏下电车,谁都没说话,只是沉默地故地重游。
心之所向,都是同一个方向,渐渐地,他们循着记忆,再次走到了那条古老街道的花店前。
中年妇人也许没有好记性,没认出他们,仍旧热情招呼着:“先生,是否需要向您推荐?” ↑返回顶部↑